
今天回到kl就被朋友問到要不要去夜店
地點是La Queen
在慫恿和好奇的情況下決定去了
先在金河逛了好久,
買了一個包包
終于挨到晚上十點多。。。
朋友的車接送我們去
30塊入門票+一支酒
原本我很木的站在舞池看朋友跳舞
但是被環境所影響漸漸地舞動起來
還被拉上高臺跳了好幾回
哇!!!好好玩哦
發現自己跳舞進步了也,主要是跳舞要放的很開
2點,坐在沙發上喝一支酒,僅僅只有5%
酒量不好,喝到半瓶就臉紅了,
站在觀賞臺上看以大群的人跳舞
high翻了
自己的腳和身體也舞動起來
終于都三點了。。。。
之后就回家咯!!!!
回到家望著鏡子,臉好紅哦!

夜了。。。晚安
4 comments:
原來你的第一次是指這個。
我昨晚也失去夜店的說
哈哈哈哈
我去檳城的摸膜
也是很多人
跳舞跳得很開心呢
oh , zer zer jiu ze yang shi qu le ta de " chu nan"
我以后也要去夜店:mad:
一次也没去过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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